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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提醒丨中秋、国庆假期廉政、保密、安全提醒

     作者:信息发布人员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浏览次数:         

廉政提醒

1.学习贯彻通报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职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2.遵守“5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收送高价月饼、蟹卡蟹券。

3.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即使自费吃饭也要杜绝餐饮浪费。

保密提醒

1.各部门要清点核查涉密物品,做到人走清桌、锁柜、拔KEY。部门保密员将涉密载体、介质统一收回,存放于保密柜中;如需加班使用的,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按要求保管,不得带回家中。

2.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格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的保密管理和规范使用。落实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使用的安全保密要求,不得处理涉密和敏感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微信、QQ、邮箱等公开媒体传递、发布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办公应使用“橙讯”等集团内安全即时通讯工具。

3.因公外出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携带使用的涉密载体、涉密设备要配备防丢装备,并在使用人有效控制范围内,确保安全。

4.因私外出、探亲访友要提高防范意识,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涉密载体、涉密信息化设备;不得与亲朋好友谈论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

5.所区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拍照、录像、网络直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严控工作废弃物的保密管理。含有工作信息的文件资料、存储介质由部门集中妥善管控,定期统一集中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卖废品。

安全提醒

1.要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假期前及假期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保证放假离所(离寝)前设备电源、门、窗、水、电、气及时关闭;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规定,禁止现场超量存贮危化品,严格落实各危险源控制措施,确保所内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4.严格加班安全管理,现场人员、设备受控,运行设备必须有人值守;

5.注重检查各项安全防护细节,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6.各部门在假期前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7.关注所区停电情况,做好设备设施的防护;

8.发生紧急情况请及时上报并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451-88087110。

9.假期期间注意交通、饮食、涉水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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