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与服务 > 行业服务

传感器与微系统行业检测技术服务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49所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信息产业传感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微纳传感器及微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挂靠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信息产业传感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97年在电子工业传感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基础上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充分发挥和利用了电子工业部第四十九研究所研究开发传感器产品的技术优势及手段,加强了对传感器产品的监督、检测和评价分析,为提高我国传感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2000年10月该中心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和信息产业部的审查认可;2014年3月,被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实验室;2019年3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2019年7月,获得国家微纳及微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

  实验室建立了三级计量标准,湿度、电学计量标准设备与国家一级计量站相同,可提供数字表、湿度传感器、湿度表,振动传感器、压电加速度计、压力表的校准服务。能够依据GJB4409A、SJ20647、SJ20760 GJB5439、GJB5440等规范对压力、温度、湿度、振动、加速度等各类敏感元件与传感器产品完成检测及试验,力学和热学检测设备的量程、精度等关键指标在业内具突出优势。同时,实验室可依据GJB360B、GJB150A进行高低温、温冲试验、振动、冲击、加速度、湿热、低气压等环境试验,温度试验变温速率可达15℃/min。本中心主要设备仪器包括压力校准系统、恒温槽、传感器热灵敏度测试系统、振动冲击校准系统、湿度发生器、精密露点仪、高低温交变湿热箱、冷热温度冲击试验箱、高低温空间环境模拟装置、电动振动试验系统、离心试验机、冲击台、冲击谱试验机、高精度多功能标准器等。

  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本中心按照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ISO/IEC17025:2017)、CNAS-CL01-A003: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DILAC/AC01:2018《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体系运作,为客户提供公正、准确、可靠的检测服务。

打印  |  关闭